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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不好意思,這麼久沒更文卻突然上傳一篇

有著驚悚標題的文章...(汗)

嗯...其實事情是發生在前天,也就是6月28日,

之所以沒有當天就馬上更文,

是因為,我沒辦法用電腦!!!

當然,車禍當天還是有點餘悸猶存也是原因之一。

所以在休息了兩天後,我決定來發文啦~

說來慚愧,其實我算是那種一旦有事發生了才會來發文的人,

基本上,我只會出沒在我的各個專欄裡,所以各位讀者大大們每個月才有小說可看呀~

嗯...以下將會告知各位關於我個人發生車禍的前後因素及過程,

不想看的就跳過吧~

順帶一提,

呵呵~

基本算我算是個作家,

許多無法在專欄上發表的未公開消息當然也會在此公佈囉~(←心機重的傢伙)

所‧以‧囉~

關於會在暑假更新的那三篇(預定是三篇)未公開短文的預告...當然,手稿也是未公開,

精采度可期的最強短篇小說(預告加洩露劇情),將會隱藏在下文內喔~

想看的就繼續往下看吧~(←總而言之就是要逼人把它看完嘛!)

 

在經歷了那場意外後,

我只能說,

我真是命大啊!

為什麼會這麼說呢?

請繼續往下看吧!(以下會有點小說式描述法出現)

當時,我還記得我經過了我要應徵的那家店門口,

猶豫了一下,想說...要不要改去漫畫店打工?

畢竟那是我的專門領域嘛~太了解關於那裡的一切了!

所以,我就直接穿過了那家店,沒有進去交履歷表。

嗯,沒錯,意外就這麼發生了。

 

就在距離對面另一家店的小巷子口,

我,被車撞了。

 

當時,一輛機車騎過來,撞上了我,

這讓我瞬間能體會,為什麼電視劇以及漫畫、小說的被撞者總是那樣演、總是無法避開,

我,深刻地體會到了,因為那是...不可抗力。

被撞的當下,真的是腦袋一片空白,真的是無法避開,

因為來不及,以及...動不了,

或許,人類面對那種...之類的交通工具的撞擊,總是無力的吧?

 

是的,我依稀記得,我當時真的有被撞飛出去,還在地上滾了一圈,雨傘也開花了(因為下大雨)

但是我馬上就跳起了...不,是站起,因為地上很髒(←這不是重點吧?)

而且地上很濕(←就說了那不是重點)

總之,我比較擔心的是撞到我的那個人,

很奇怪吧?一般而言不是要先擔心自己的身體有沒有怎麼樣吧?

因為,撞到我的同時,那個人也同樣以一樣的力道撞飛了出去,

而且她是機車騎士,自然會被倒地的機車壓到,我很擔心。

於是起來之後的第一件事不是先拍拍自己身上的髒污,而是先馬上趕到那人身邊查看情況,

現場有四個目擊者,其中兩人很好心地想幫忙打119,我看見他們的手在顫抖,畢竟頭一次目睹車禍過程,

而另外兩人以及我,則幫忙扶起那位被機車壓到的女士,其中一人還幫忙先將她的機車牽到旁邊,

雖然有想過要幫忙打119的那兩人,被那個人阻止了,她說:「沒關係,沒那麼嚴重。」

於是我看見她緩緩地拿出手機,開始打電話給家人,請家人來幫忙載她回去,

而其他那四個目擊者後來也先離開了,現場只剩我們兩人。

她說:「我沒事,妳先回家吧!」

我說:「對不起!妳有沒有怎麼樣?對不起!都是因為我才害妳受傷!」(←答非所問)

她說:「沒事啦~就只是腳有點瘀青而已,倒是妳有沒有受傷?」

我說:「呃...就只是手有點擦傷,還有腳有點痛而已...」

她說:「太好了...幸好妳沒事...!」然後便停頓了一會,又繼續說:「妳要不要先回家...?」

我說:「可是妳的傷不要緊吧?要不要去醫院看看?」(她的傷比我嚴重,而且走路還一跛一跛的)

她說:「沒關係啦~這種傷回家冰敷一下就好了!」

我實在沒辦法拒絕她的好意,於是便答應了。「那...我先走了...?」

「嗯...以後走路要注意車子喔!」她說。

於是,我便緩緩地走路離開了,同時在心裡想著:「幸好,她是個好人。」

 

 

到了漫畫店,才得知滿18歲才能在那工作,頓時有點小不爽,

但是還是跟店長(每天去當然認識)小聊了一下我剛才才經歷的車禍經歷,

當然,也是被叮嚀了一些走路要看路之類的話。

於是我又回到了全家去交履歷表(她已經走了),才踏著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裡。

 

回到家第一件事當然是跟在廚房煮飯的媽媽報告自己剛出車禍的事(畢竟不講很過意不去),

我媽當然很驚訝,還問我是被什麼車撞的?車子嗎?

當時立刻就回了她一句『妳覺得我如果是被車子撞到的話,我現在人還會站在這裡嗎?』

然後又講了一些過程後就上樓去了。

回到房間放下書包和有點濕的袋子(因為袋子先著地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),

我便坐下,

拿出漫畫(←不對吧!!?)

然後,終於想到該去清理手上的傷口,於是立刻衝進廁所,

因為手上都是血,個人有懼血,所以不太想看到那種東西,

然後,在廁所的我做了一件自己從小到大從來都不曾做過也不敢去做的事,

那就是──

用水沖傷口!!!!!

嗚哇!

光是這樣打出來的就覺得好痛!

是說我當時是腦筋哪裡有問題了?

竟然用水沖傷口!

絕對是瘋了!

超怕痛的我竟然做出那種可怕的事!
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─────!!!

 

 

嗯,總之,洗過之後發現傷口還蠻小的,

原以為會痛到教人想把手給砍了,

但是,還好。

吃過飯後,

接著是,

洗澡。

洗澡!!!!!! 

嗚哇!

又來了一件痛到會叫人吐血的事!(←沒那麼誇張吧?) 

首先是洗臉,

因為會沾到泡沫,所以我本以為會痛到令人狂尖叫(←太誇張了)

但幸好,沒有很痛;

接著,是最恐怖的──...

也就是...

洗頭!!!

以及

洗身體!!!

感覺那都是刺激性的!

等於是在傷口上灑鹽的一種舉動!!!(←超誇張)

原以為會痛到讓人想把手給砍了(←真的太誇張了!克制點!)

但結果也是還好,

真是太好了!(←是妳自己把事情誇張化了吧?)

原以為手的傷勢會嚴重到無法提筆寫小說了呢~

要是真的發生這種是我想讀者大大們大概會砍死我!

因為包含連載中以及構思中的作品,

我總共開了35個坑!

所以...

呵呵~(乾笑)

要是真的發生了那種事,

我想小詩會第一個遠從大陸跑來砍我吧?

畢竟我還欠了她『純愛風格』(← 未公開作品,手稿也是)

嗯!總之!就是太好了!

幸好手沒有怎麼樣~

如果手有怎樣的話,

我想我大概會想死吧?哈哈~

畢竟寫小說就像我的命一樣,一旦不能寫小說,真的會是生不如死。

 

對了對了!

我在最上面提到了會公開小說的預告對吧?

呵呵~

從以下就開始囉~

未公開的心跳加速短文預告就此插入!

 

 

首先是(這次都只會在<落櫻吹雪>專欄裡更新)

7/23更新的

[迷戀]生日賀文!

呵呵~是誰的呢?

想想那天是誰生日就知道啦~

而這篇番外篇是發生在結局以後的後續,

在此先聲明,

因為手稿已完結,所以才打這篇的!

雖然在連載方面還沒完結,

但還是可以看看~

是篇超甜蜜短篇喲~

接著是

7/28更新的

[隨消即逝的戀情] 

是篇我在寫著寫著時,一不小心將第一人稱的主角淪為配角的短篇小說......

看篇名就知道,是失戀的故事。

嗯,其實一開始也只是想寫某段文句,結果不知不覺就變成了生日賀文,

就想說,算了,反正也應景,也沒什麼不好~於是就變這樣啦~

關於那個某段文句,在此稍為洩露一下劇情!(←反正妳本來就很喜歡洩漏劇情的吧?)

依稀記得是這樣 ↓ (人名暫時保密,到時看了就知道XD)

 

「...你喜歡...她嗎...?」我聽見我的聲音,這麼問著。

然後我看見...他轉過身,對我露出了微笑。

瞬間,我明白了那笑容所代表的意思,那是────...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我懂...其實,我都知道的,只是不願意去面對。

打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了......

這段不可能實現的戀情,就放手吧...!

畢竟...對手是他啊!

(接下來直接跳到結尾區,也是這短文的主題)

────...那笑容彷彿是在告訴我:「那是當然的!」

 

總之,還是請多支持喔!

最後是!

暑假的壓軸短篇小說!

既然是壓軸,那麼臉紅心跳度、尖叫指數以及劇情精彩度當然都是百分之百囉~呵呵~

那麼,更新日期是

8/1更新的[霸道]

是篇微H短文喔!!

光看篇名就感受的到了吧?

真是符合這篇文章啊~

關於臉紅心跳度和尖叫指數極高的這點,

作者我掛保證,一定不會辜負期待~

因為就連我自己在寫時都忍不住尖叫了好幾次啊~(笑)

或許會有人想問,8/1是誰的生日啊?沒有吧?

是的,一向只寫生日短文的我,這次寫的不是生日賀文,

想想,8/1的日文同音字是誰呢~?

呵呵~就是那位囉~

關於小說的暑期情報就到此為止啦~

剩下的請直接去我的專欄瞧瞧囉~

http://www.myfreshnet.com/BIG5/literature/indextext.asp?free=100202272

這是<落櫻吹雪>專欄的網址,

當然,要有鮮網帳號才能看~

辦一下只要三分鐘就行了~

 

繼續來將我的車禍傷勢吧!

剛剛都沒提到腳的狀況對不對?

沒錯,現在來提腳。

撞到時也只是紅一片而已,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大礙,所以也就沒那麼在意了。

但是隔天,也就是6/29的結業式的早上,

我看到了我的腳上,出現了一個我從來沒看過的、巨大的...

瘀青!!!

真的不誇張!真的很大!自己看了也整個傻掉,

我想大概是那時腳是直接被機車的前面撞到時弄傷的吧?

是說...聽那個人的說法是我那時停了一下,才撞到我的,

但是我仔細想想我那時應該沒有停下吧?

但是昨天晚上我終於想到了一個最合理的解釋,

那就是...那時我以為她要先過,所以停了下來,想讓她過,但是不是,

而她也是想說應該不會撞到我所以就繼續騎,呃...總之就撞上了,兩個都有錯就是了。

 

看到那個瘀青我煩惱了一下,但後來又算了,

因為我們班是統一穿長褲所以不會被看到,

要不然如果是穿裙子的話,我可能會想找面牆一頭撞死吧?

總之,我是受輕傷,所以沒事。

 

在此再拉回標題來做個結尾,

『奉勸各位以後過馬路時,要仔細看清楚左右以及前後方有沒有來車,不要以為是小巷子就輕忽大意,造成遺憾。』

 

(一不小心打太多真是抱歉,難道是職業病又犯了?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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